[摘]沟口雄三谈中国的自治概念的成长史

2012/02/02

在讨论教育和社会重建的时候,我常常觉得需要回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和传统里面去,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等老一辈乡村建设派的实践给了我不少启发,包括我所理解的Web2.0技术和自组织的思想,也鼓励我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探索。

最近读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先生的文章,深感他对中国社会和历史的解读,可能是我们非常值得我们读一读的。在这里,转一段沟口先生访谈录中的一段话:

沟口:这次我写〈辛亥革命的历史个性〉这篇论文以后,我发现了一点。例如,“自治”这个概念,在欧洲出现的契机来源于权力斗争。在封建领主的统治下,因为没有迁徙自由和商业自由,所以商人阶层才开始追求自由,进行权力斗争,进而发展为“自治”精神。然而中国的情况不一样。根据夫马进先生对善堂、善会的研究(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同朋舍出版,1997年),例如清代盛行的一种慈善活动、公共活动等就相当于西洋的地方自治。它的源流可以追溯到明末的功过格和乡约运动,或者一种道德振兴运动。我在读东林党的文章时发现,乡村的乡绅们竞相做出善举,例如救助饥饿的人或者扶养被弃养的孩子,这就是他们的起源。后来逐渐发展到黄宗羲所主张的“地方的公务由地方自己掌握”这个观点。这就是中国自治概念的成长史。可以说自治是出于道德性动机。但是所谓的道德,也包含着通过善行让自己将来变得幸福这种因果报应的动机。不久这种善举开始扩大到修路、架桥、修运河、设立书院、医院等公共工程或者公共事业上。以十八到十九世纪的白莲教和太平天国运动为契机,县级水平的“乡里空间”开始扩大到省级水平。在省级水平的“乡里空间”里,为了自卫,各省还组织了保甲组织,并逐渐发展成军队组织。各省市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也蓄积了力量,甚至发表了独立宣言。辛亥革命就是来源于乡村自治主义。乡村的构成是官、绅、民共存的复合空间,皇帝也奖励这种慈善活动。这个说法和一直以来大家提出的“体制-反体制”二项对立模式有所不同,只能期待你们来继续研究了。我认为,中国“自治”的来源并不是出自权力斗争,而是出于道德仁爱的公共活动,在这种模式下逐渐发展成革命力量。

——摘自:“村田雄二郎等:沟口雄三氏访谈录”。

文中提到的“辛亥革命的历史个性”,我没有找到,但看到了这篇沟口雄三的“辛亥革命新论”;另外,这是孙歌女士写的:“送别沟口雄三先生”,有对沟口先生学术生涯的简单回顾;最后,感兴趣的朋友,这儿是已经出版的:沟口雄三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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