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伦理掩盖的传统乡村
在《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一文中,秦晖对以往我们的“传统乡村的认识范式”提出了质疑:
(详:“传统乡村的认知范式”,温铁军曾把它概括为:国权不下县。秦晖认为补全这个概括的话就是: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
文章首先介绍了(1)长沙走马楼吴简所看到的极端“非宗族化”现象——即惊人的姓氏杂居状况,这与(2)东南沿海一姓聚居或大姓居优的情况——即早期西方汉学家中“传统”中国认识的基础——形成了鲜明对比,同时他提供了(3)华北、关中许多地方多姓杂居、宗族不兴的情况作补充。
(详:吴简反映的“国家政权”在县以下的活动与控制却十分突出。当时当地不仅有发达的乡、里、丘组织,而且常设职、科层式对上负责制与因此形成的种种公文程式都在简牍中有所反映。)
然后他通过大量的“生活史料”,揭示从内地到边疆、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等,在帝制的笼罩下,“编户齐民”或者“吏民社会”,而非“血缘社群”,才更符合基层社会的事实,例外只可能发生在边缘的“羁縻政区”。
(另:敦煌文书中几乎没有同姓同宗之人存在公共组织的痕迹,却出现了不少完全没有族姓色彩的公益社团,即所谓的“社邑”。他们是围绕佛事、春秋社席尤其是丧葬互助而建立的。……秦晖也另有一本著作《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但他也提出,的确存在过家族组织与大族政治,而且可以相信汉隋间正是其在历史上登峰造极之时,但与所谓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的说法相反,这种传统大族活动恰恰是“县以上”的高层政治现象,而与“县以下”的平民社会几乎无关。
(如:河西五凉北朝时代流行大族政治,敦煌李氏西凉政权的几个最高职位州牧、太守、州长史、州司马几乎全为李、张、索、令狐几大家族控制,大族间的结盟与争斗成为河西政治的主要内容。)
因此,他的判断是,国权归大族,宗族不下县,县下惟编户,户失则国危,才是真实的传统。
(另:如果再读到本文开头的几段话,不知你会作何感想——
传统中国由一个宽仁无为的朝廷来统治,社会秩序主要靠伦理道德来维持,而这些伦理基建于血缘家庭-家族的亲情友爱和长幼尊卑——这本是古代儒家经典描绘的一种理想秩序。……
有趣的是,古代儒家知识分子瞩目现实时常常并不那么乐观,从汉儒以至清绅,乃至被称为民国时期新儒家典型的梁漱溟等人面对现实所发的议论通常都以“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民风浇薄”、“犹似贪虐”为主调。……
传统已失,盛世难再,圣道不行,乘槎浮海——自孔子以来的这种愤懑有人赞其为知识分子的批判精神,有人讥之为今不如昔的倒退哲学,但无论别人如何褒贬,“伦理社会”并非现实则是不言自明的。)
——原文为秦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及其变革》(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