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容懂两篇:儿童游乐场与社区建设;从市场原则看慈善业薪资
两篇非常好的文章。
第一篇文章:儿童游乐场里玩出来的社区建设
KaBOOM! (维基百科)从“玩”入手,而且从“玩”的最原始状态入手,的确出人意料。06年我在上海做大学生杂志的时候,和几个编辑讨论应该大谈玩的价值,我和陈露他们也一直在谈“玩转乡村”、“玩转大学”等,近期我也尝试着把体育、音乐、美术等放入整个中小学课程体系的框架中来考虑。另外,我对各类有组织的篮球足球运动和业余俱乐部的价值有一定的认识。但对于“玩”的最原始状态还是认识不足。
此外,这个案例中,对社区建设和志愿者管理等方面也有不少值得借鉴的地方。
有没有人进一步研究一下KaBOOM!,并对我们的城乡社区的基本情况做一个分析,看看类似的项目如果挪用到国内来的话,有没有可操作性?
第二篇文章:此善非善?以市场原则看慈善业薪资问题
“丹哥哥”对慈善薪酬问题的思考,和我最近的一些思考不谋而合,不过有些话我觉得还可以再深入一点探讨。比如,NGO的薪酬问题可能应该分两层来考虑,即:
- 首先要区分传统慈善(社区组织、“零管理费”)与现代慈善(专业组织、“专业人员薪酬”),在肯定传统慈善的价值、并激活传统慈善的基础上,才能体现出现代公益组织的特殊价值,这时讨论“NGO从业人员薪酬”问题才有正当性、“合法性”;
- 其次,在正当性的基础上,才能薪酬高低问题,并透过薪酬高低才能进一步追溯公众在薪酬问题上,对于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双重标准问题,及其危害,以及这一转型背后的理论认识问题。
另外后一个问题。可以从“价格机制”的角度来看:
- NGO的服务定价,是我花了多少钱,我就只能申请多少钱,而不是我的服务值多少钱,然后你给多少钱?
- 也就是说,NGO领域实际上一直是按照成本来定价,如果是这样,NGO实际上就没有剩余的“闲钱”来搞研究,改进技术,聘请人才等。
- 我们说,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首先就是从改革价格机制开始的,释放企业主体的活力。因为价格机制的改革,才等于允许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和竞争,赚取“剩余”,激活企业的动力。
- 我不知道以前国营企业,是不是也都是这么回事,一个个被按照成本定价捆得死死的,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动弹不得,最后活活被困死。
- 所以谈社会企业等,一个核心可能是自由定价和价格机制转换的问题。即公益领域也要进行一场更深入的市场机制改革!